#外送員死於車禍 車險賠不賠?
雙十連假不平靜!29歲的Foodpanda馬姓外送員、及20歲的UberEats黃姓外送員相繼在外送期間車禍身亡,也撞出了全台8萬多名外送員的保險缺口。
2名身亡的外送員所屬的兩大平台皆強調採「承攬制」,不會替外送員投保勞健保,遭外界質疑是「假承攬、真僱傭」,勞動部下令徹查,2周內會完成認定。
Q:若外送員沒有透過雇主或工會投保勞保,外送期間發生車禍,就無法受勞保保障,那麼強制車險及任意車險可以派上用場嗎?
A:強制車險可獲賠200萬元
解析說明 : 在強制車險的部分,保障的是第三人責任,所以外送員(駕駛)本人自撞,強制車險不會啟動;但如果是與其他車輛發生車禍,導致外送員(駕駛)受傷或死亡,對方的強制車險就會理賠。
此外,強制車險針對機車的用途,並沒有區分營業或自用的費率,只根據車種制定保費,產險公會指出,「目前這兩起死亡車禍,經查,外送員及對造車輛都只有強制車險。」2名身故的外送員家屬,都可向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請求強制車險200萬元身故保險金。
#機車險不賠**至於部分媒體大肆報導的「機車險不賠」,其實是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也就是說,外送員人身的安全仍在強制險保護傘之下,但外送員對其他人、車的「賠償責任」,可能不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
#第三人責任險不賠營業用途
根據汽車保險(含機車)共同條款,第10條不保事項第4項規定,「被保險汽車因出租與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者。」換句話說,以外送為業的外送員,只要在外送期間發生車禍事故,第三人責任險是不予理賠的。
然而,有學者認為,第三人責任險要保書上,根本就沒有詢問機車是「自用」還是「營業用」的問項,相關文件也未予以揭露,在投保過程中,業務員也沒有加以說明,若保險公司要以此主張不賠,恐怕不太合理。
對此,產險業者回應,「設計這個問項也沒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根本沒有將機車分為自用或營業用途,保險公司也很難處理。」並透露產險公會已多次與交通部討論,但都沒有下文。
#營業機車費率調漲2倍
目前14家產險公司中,已有3家公司以「附加條款」方式承保這類營業用機車,但費率較自用機車調漲80%~200%,外送員若能加保附加條款,外送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就能獲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產險公會表示,未來這些產險公司的要保書上,也將新增一條機車用途的問項。
但業者指出,「以附加險方式承保,不利統計營業機車的使用狀況及損失率,上述公司已經著手將附加險調整為主險,應很快有結果。」
兩位外送員以寶貴的生命敲響警鐘,不僅外送員應仔細檢視自己的機車與人身保險,交通部與勞動部也應擔起責任,釐清外送機車的灰色地帶,因應快速崛起的共享經濟。
#更多車險條款與車禍調解實際案例研討歡迎來電0966-377299
留言列表